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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0到1,“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社会组织的国际化之路

2023-10-24     人阅读


“一带一路”不只是商贸往来,更强调文化交流、民心相通,这为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开了一扇窗。“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的步伐有所加快。在中国取得良好成效的减贫经验、品牌项目在海外逐渐形成了国际影响力。然而,海外开展公益慈善项目,面临远比国内更复杂的形势和更严峻的考验。一切尚在起步,互帮互助及抱团取暖显得格外重要。

南方周末研究员 钟金秀 史谅

2023年10月,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于北京举行,这也是纪念“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的特别活动。

“一带一路”不只是商贸往来,更强调文化交流、民心相通,这为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开了一扇窗。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经国务院授权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指出,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需加强沿线国家民间组织的交流合作,重点面向基层民众,广泛开展教育医疗、减贫开发、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保等各类公益慈善活动,促进沿线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随后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发布《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工作的意见》,积极倡导社会组织参与国际交流,加强国际人才培养。2016年《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发布,进一步鼓励社会组织“有序开展对外交流”,“发挥社会组织在民间对外交往中的重要平台作用”。

2017年第一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正式启动《中国社会组织推动“一带一路”民心相通行动计划(2017-2020)》和丝路沿线民间组织合作网络,160多个中外民间组织加入合作网络,90多个中国组织加入行动计划。

不少机构表示,“一带一路”对他们的国际化之路影响重大。“以前是社会组织根据自己的业务发展独立地开展国际化业务,现在是有政策明确支持鼓励走出去,这区别还是很大的。”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原中国扶贫发展基金会)秘书长陈红涛表示。

据民政部数据统计,目前我国共登记国际性社会组织51家;2013年以来,有关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共登记国际性社会组织24家,占总数的47%。中国社会组织不只走出去,还越来越多参与到国际治理体系中去。2015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邓国胜教授针对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的研究显示,当时中国(包括港澳台)有48家社会组织拥有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咨商地位,目前这一数量已增长至103家。

扬帆出海

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算得上“第一批吃螃蟹”的机构。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1990年代末进行去行政化改革,2005年开始探索国际化发展,到2007年提出机构发展国际化战略,开始走出国门。

“我们的国际化基本可以分成三个阶段,不出国门的国际化、出差式的国际化、常驻式的国际化”,陈红涛介绍,不出国门的国际化,如2009年之前参与国际行动或国际援助,主要通过与其他国际机构合作捐钱捐物。2009年成立国际发展部,设专门团队有专项项目,这时主要由国内团队出差海外执行。2015年,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在缅甸、尼泊尔正式注册成立办公室,标志着从中国本土社会组织到国际性公益组织的转变。

目前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有3个国别办公室,同时在另外7个国别比较稳定持续地开展项目。国际化写入了机构愿景,“构建更值得信任、更值得期待、更值得尊敬的国际公益平台”,“一带一路”也纳入了机构章程,“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参加国际减贫合作和人道主义援助”。

成立于1985年的爱德基金会,一直活跃在国际交流与发展领域。从“引进来”,如引入外籍教师,引进国际发展领域先进理念,到2009年开始“走出去”,开展系列国际项目。2015至2019年期间,爱德基金会陆续在埃塞俄比亚、瑞士日内瓦、内罗毕设立非洲办公室、国际办公室及肯尼亚办公室。

相比早期摸着石头过河探索“走出去”的机构,“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的步伐有所加快。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紧跟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总体要求,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援外工作部署,于2017年成立“丝路博爱基金”。此基金为“一带一路”公益基金,涵括中国国际人道援助、国家支持的民间援外、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国际志愿服务等。依托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运动遍布全球的伙伴,专项基金成立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迅速建立起国际化工作网络开展“一带一路”沿线项目。

“一带一路”倡议也激发了更多成立伊始便以关注全球议题为己任的机构。成立于2018年4月的北京平澜公益基金会,成立后便积极参与应对国内外人道危机、环境危机等突发事件。2019年北京平澜公益基金会经过前期在黎巴嫩调研叙利亚难民情况,在当地设立办事处,派工作组开展人道主义援助工作。2021年北京平澜公益基金会日内瓦办公室成立,派驻工作人员围绕人道援助、环境保护工作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助力“民心相通

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面临远比国内更复杂的形势和更严峻的考验。然而,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因同为发展中国家,其治理经验又似乎与欠发达国家更有“共鸣”。“中国社会组织的走出去跟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很有我们自己特点的。”海南亚洲公益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名誉理事长黄浩明教授介绍。这些特点其一表现在我们的感恩文化。“以前中国更多是接受国外援助的角色,现在我们发展了,我们开始走出去帮助其他国家。像墨子说的‘兼爱’‘非攻’,以和平的方式走出去。”其二是平等尊重意识。“因为我们自己也是发展中国家,去到其他欠发达国家,不是居高临下,或者让他们一定听我们的,更多是平等尊重。”其三注重问题导向成果导向。“我们的走出去非机械式搬运,更多还是结合受援国需求,像解决孩子上学问题,白内障手术问题,都是实实在在解决老百姓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难题。”也由此,在中国取得良好成效的减贫经验、品牌项目在海外逐渐形成了国际影响力。

发起于2009年的爱心包裹项目是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在国内最受欢迎也最有影响力的项目之一。项目通过搭建公益平台,发放包裹给欠发达地区孩子送去一对一的关爱,启迪孩子们的童年梦想。自项目启动截至2022年底,爱心包裹项目在国内累计接受社会捐赠8.69亿元,惠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800万人(次)的学生。

为响应“一带一路”倡议,2019年2月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和阿里巴巴公益共同启动国际爱心包裹项目(Pa Pack Project),由此爱心包裹从国内走到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截至2022年底,国际爱心包裹项目募集善款超过1.39亿元,惠及包括缅甸、尼泊尔、埃塞俄比亚、柬埔寨、老挝、巴基斯坦、纳米比亚、乌干达、蒙古国、菲律宾、津巴布韦、南苏丹、布隆迪、乍得等14个国家,受益人数超过118.4万人。国际爱心包裹项目也成为中国社会组织实施的最大的海外公益项目之一,成为“一带一路”民心相通的代表。项目于2021年获得联合国系统颁发的《“第二届全球减贫案例征集活动”最佳减贫案例》。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2017年始,依托丝路博爱基金,也开始优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道服务供给,对沿线有迫切人道需求的人群进行人道救助。截至2023年6月底,累计投入资金近7000万元,在亚洲、非洲的26个国家资助开展国际人道援助项目,资助领域涉及医疗救助、健康干预、社区发展、赈济救灾、志愿服务等,受益人数62669人。其中开展的国际免费午餐项目,已惠及肯尼亚、乌干达、马拉维、尼日利亚、坦桑尼亚和埃塞俄比亚6个国家的7197名学生,帮助1105名儿童返校,并带动了数百名非洲妇女就业。曾经受助的学生之一Nemy Matinde大学毕业后回到了社区学校成为一名老师,他说:“中国的公益组织帮助了我,所以我也想用自己的力量帮助这里更多的孩子,让他们有接受教育的机会。”

全球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保领域也逐渐有更多中国组织的实践。成立于2004年的永续全球环境研究所(Global Environmental Institute,简称GEI)是国内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草根环保非政府组织,致力于利用市场机制和政策建议解决环境问题。GEI从创立伊始就注重从本土视角推动环境、能源等议题的国际合作,特别是南南合作。早在2005年,GEI就将中国成熟、可靠的沼气技术带到了斯里兰卡,5年后带到了老挝。GEI长年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全球气候变化、能源能效等领域开展项目,2011年实现所有项目“走出去”。2012至2019年其项目已覆盖缅甸、蒙古、老挝、越南、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加纳、喀麦隆、刚果共和国等多个国家。

如履钢丝砥砺前行

“一带一路”倡议带动了更多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然而这十年只算迈出第一步。黄浩明教授表示,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还是面临非常多的挑战,宏观上看法律依据不够,政策支持相对滞后。

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共中央、国务院陆续发布系列意见及通知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国际交流。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出台,开启依法治“善”时代,其中有涉及境外捐赠的部分条文,但未有关于慈善公益组织“走出去”相关条款。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通过实施,规范、引导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交流与合作。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国内开展活动已有法可依,中国非政府组织走出去却依旧游走于法律空白间。

2023年初中国人大网公布《慈善法(修订草案)》,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修订草案中增加了一条:“国家鼓励开展慈善国际交流。慈善组织接受境外慈善捐赠、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开展慈善活动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批准或者备案程序。”虽增加了国际交流条款,但关于国际合作、海外项目开展等尚无具体规定。

资金是制约中国公益机构走出去的另一大因素。以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为例,2022年捐赠总收入11.59亿元,国际项目为3100.95万元,占比3%不到。国际项目资金来自公众、企业、基金会和政府部门,其中公众捐款占大头,占七成,其它基金会、企业各占一成,政府捐款包括中国驻外使领馆赠款和全球发展和南南合作基金赠款,仅占比5%左右。

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国际非政府组织于海外开展项目,政府海外援助资金是重要来源。“对比其他国家,我国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购买资金还是比较少,”黄浩明教授说,“例如美国每年对外援助资金基本有20%左右是通过他们的非政府组织执行,这样的金额量是很庞大的。”

2021年8月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外交部、商务部发布《对外援助管理办法》,指出要开展南南合作援助基金项目,即使用南南合作援助基金,支持国际组织、社会组织、智库等实施的项目。这为政府通过社会组织实施对外援助释放了一个积极信号,但也只是刚起步。

人才也是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的挑战。北京师范大学国际NGO与基金会研究中心主任杨丽2021年所作的一项关于“中国社会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研究显示,社会组织普遍缺少富有涉外工作经历的人才。参与调研的124家机构,50%的机构没有相关涉外人才,拥有7名及以上涉外人才的机构不到13%。

在黄浩明教授看来,国际化人才不只是外语能力,更重要的是综合素质。其中有四个重点难点,一是有国际视野,二是懂国际规则,三要有抗风险能力,四还要有超强的谈判能力。“在海外开展项目要和当地老百姓打交道,工作环境也充满不确定性,需要很强的应变能力。”黄浩明教授说。

稳住第一步,并帮助同行走出第一步

早前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走出去”时遇到过各种各样的挑战和问题。比如在苏丹做第一个医院时,因物资清关出现问题,最终产生了滞箱费。后来回顾原因主要是不熟悉对方风俗习惯、法律法规。据此,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在亚洲基金会的资助下,梳理了一份《中国民间组织走出去操作手册》,把走出去的关键点分享给其他组织,帮助他们更顺畅地走出去。同时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积极主办及参与各类“走出去”活动,如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座谈会、“一带一路”中国企业海外公益之路研讨会、中国-埃及民间组织网络研讨会,中非论坛等,分享走出去的挑战和经验,搭建协作网络。

作为中国率先“走出去”开展海外项目的环境领域民间组织全球环境研究所(GEI),在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2016年也将“走出去”的经验、挑战和思考形成研究,发布《中国民间组织“走出去”: 现状、挑战及政策建议》报告,其中重点介绍了中外民间组织与政府、企业开展合作项目的案例参考,为同行提供借鉴。紧接着,2017年GEI携手不同领域专家举办中国民间组织“走出去”座谈活动,讨论及分享参与国际事务的经历。

2021年5月爱德基金会秘书长凌春香成功当选国际志愿机构联合会(ICVA) 理事,这标志着爱德进一步积累了深度参与国际治理的经验。为此爱德积极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徐莹副教授合作撰写《把握国际政治机会——中国社会组织国际化的路径》一文,介绍爱德通过加入ICVA进而参与到联合国人道主义援助体系及其对中国社会组织国际化的路径意义,为其他同行提供参考。

一切尚在起步,互帮互助及抱团取暖显得格外重要。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秘书长陈红涛谈到:“尽管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的国际化建设目前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果,但与一些成熟的国际机构相比,在海外覆盖国别数量、项目规模、团队能力、国际影响力等方面,都存在比较大的差距,未来我们希望能加强学习交流,同时链接更多社会力量,携手更多社会组织一起走出去。”

除了较早探索国际化的大型机构,黄浩明教授近几年也观察到部分地方机构开始走出第一步,他们的探索或许能给其他地方乃至全国提供借鉴意义。“云南发挥边境优势,云南省外办、云南省商务厅、云南民促会等多个部门和社会组织联动,形成了非常好的沟通机制。这在全国是少有的。”黄浩明教授说,“以前说到‘走出去’大家都是谈北京的机构比较多,这些年像深圳的国际交流合作基金会、上海复星基金会、四川海惠助贫中心、西藏善缘基金会、浙江公羊会等也是做得很有特色的。”

2021年民政部发布的《“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中指出要稳妥实施社会组织“走出去”,有序开展境外合作,增强我国社会组织参与全球治理能力,提高中华文化影响力和中国“软实力”。其中的“稳妥”一词或正是中国公益机构“走出去”的现状姿态。先稳住第一步,方可在未来迈出更稳健的下一步。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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