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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会组织发展进入“提质增效”阶段 探索将社会组织调解纳入司法过程

2023-09-27     人阅读


日前在广东省深圳市举办的第十届中国慈展会期间,《深圳社会组织发展报告(2022-2023)》与“深圳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模式”发布。

《深圳社会组织发展报告(2022-2023)》由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指导、深圳国际公益学院主编,是深圳社会组织领域的第四本蓝皮书。全书由总报告、分报告、专题报告和创新案例组成,全面展现了深圳社会组织2022—2023年在社会治理、教育、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和发挥的作用。

深圳国际公益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唐昊表示:“与往年相比,《深圳社会组织发展报告(2022-2023)》在选题上,紧密关联城市发展战略和政府工作重点;在内容上,突出关注社会组织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结构上,首次邀请了优秀社会组织供稿‘创新案例’。”与此同时,本书紧紧围绕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社会组织助力经济建设、社会组织促进民生建设和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五大主题进行报告。

蓝皮书显示,深圳社会组织总增长率有所回升,社会组织发展进入“提质增效”阶段。截至2023年3月31日,深圳市社会组织登记总数为10486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5136家、基金会475家、社会团体4875家。

根据社会组织年报数据,2021年,深圳市社会组织的总资产规模有所扩大,净资产规模缩小。总收入320亿元中,提供服务收入占比最大,约72%。总支出357亿元中,业务活动成本占比77%,管理费用占比20%。

从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类别来看,近10年来,不同类别的社会组织数量增长放缓,但增长速度呈现不同趋势。自2013年以来,深圳社会团体登记数量持续增长,基金会数量在增长后趋于稳定。受新冠疫情和“双减”政策影响,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下降,尤其教育类社会组织从2019年的30.39%持续下降到24.63%。与此同时,在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支持培育和领导下,社会组织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等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过程中积极有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借鉴“枫桥经验”,基于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的内生需求,深圳国际公益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高级总监曾伟玲代表课题组发布“深圳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模式”,即社会组织作为矛盾纠纷调解主体,参与调解过程中所展现出来的一套具有特色并行之有效的方法和路径总结。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白凌表示,通过聘用专业的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加快实现深圳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人员队伍的专业化,“这也是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中制度设计和资源保障的重要体现。”

据了解,2022年7月起,在深圳市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点的基础上,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对其中的10个展示点授牌“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室”,推动深圳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调解,逐步构建从市级到区级到街区的“1+10+N”的模式。自项目开展以来,10个调解室共收集社会组织领域矛盾风险点360条,包括因新冠疫情引起的人员、租金、运营成本等问题,实现对社会组织矛盾精准感知、精细化疏解,将苗头性、倾向性社会组织矛盾化解在基层。

随着“深圳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模式”的发布,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联动不同职能部门与司法机关,完善社会组织协商,推动以行业协会、枢纽型社会组织为代表的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的机制,参与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与此同时不断提升调解员队伍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探索将社会组织调解作为早期中立评估程序纳入司法过程。(顾 磊)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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